别让视力问题打破你的军旅梦

在国家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,对于眼睛的标准有以下条目你清楚吗?
眼科
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.5,不合格。
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.8,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,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.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,不合格。
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(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)后半年以上,无并发症,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.8,眼底检查正常,除条件兵外合格。
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。
第三十六条 色弱,色盲,不合格。
能够识别红、绿、黄、蓝、紫各单色者,陆勤人员合格。
第三十七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、睑缘、结膜、泪器疾病,不合格。
伸入角膜不超过2mm的假性翼状胬肉,陆勤人员合格。
第三十八条 眼球突出,眼球震颤,眼肌疾病,不合格。
15度以内的共同性内、外斜视,陆勤人员合格。
第三十九条 角膜、巩膜、虹膜睫状体疾病,瞳孔变形、运动障碍,不合格。
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,合格。
第四十条 晶状体、玻璃体、视网膜、脉络膜、视神经疾病,以及青光眼,不合格。
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,合格。
在当今社会,近视问题如同一片阴霾,悄然笼罩着中国民众。
据不完全统计,超过半数的国人都深受近视困扰,这一现象在青少年群体中尤为严峻。校园里,越来越多的孩子鼻梁上架起了眼镜,曾经明亮的双眸被镜片遮挡。
近视带来的影响不仅仅是生活上的不便,更残酷的是,很多怀揣着军旅梦想的热血青年,因为视力不达标而被军营拒之门外。那身英姿飒爽的军装、那保家卫国的壮志豪情,因眼睛问题而变得遥不可及。
眼睛是心灵的窗户,我们透过它领略四季的变换、感受世间的美好。保护眼睛,刻不容缓。从日常的用眼习惯开始改变,减少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长,增加户外活动时间,让眼睛在自然的怀抱中得到放松。
定期进行视力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,我们才能为自己、为孩子守护住清晰明亮的视野,让那些因身体和眼睛问题而破碎的梦想重新燃起希望之光,让每一双眼睛都能重新闪耀出清澈与坚定,去追寻属于自己的广阔天地。